今天在車上跟媽媽有一段熱烈討論婚姻的對話。
她說學歷越讀越高對於女孩子找對象來說,
是一個阻礙。
我覺得女生好悲涼,
正如教研法課堂中,那些流亡經驗的女性受訪者一般,
她們能不能接受採訪,不是要經由丈夫同意,就是要由子女同意;
我們的所做所為受著男方牽制的力量竟如此大。
追求更高的知識學問,對男生來說是好事;
對女生的婚姻來說,竟然是個嚴重的阻礙。
我媽說除非你能碰到能贊同你的對象,
但即使如此,我們的作為還是必須要經由男性同意才行,
天啊。
如果我們走向另一個極端:
女人不一定要走入婚姻,
因為婚姻並不一定能為女人帶來幸福;
這麼想對我的個性來說似乎又有些無奈。
除去悲苦的情緒成分不談,
我在想身為一個女性應該要怎麼辦?
在面對追求知識學問和擇偶條件降低之間。
我想到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。
人都有被愛與愛人的需求,
也有自我實現的需求,
在馬斯洛的理論中,
自我實現的需求是位於最上層的。
這麼說來的話,
如果追求知識學問屬於自我實現需求這個層次,
如果擇偶屬於被愛與愛人需求這個層次,
那麼我們實在不應該為了婚姻而放棄自己的理想才是啊!
不過,
對於一個將「被愛與愛人」視為一種自我實現的人來說,
或者一個人的「被愛與愛人需求」高於「自我實現需求」時,
似乎就可以解開這個兩難問題了,
只是後者比較偏向屈從罷了。
我可不可能成為前面那種為了愛而認為愛情重於知識的人呢?
或者我夠不夠幸運能遇見一個不在乎面子問題而真心愛我的男人呢?
又或者這個社會男尊女卑的觀念能不能再往前邁進一步呢?
林老師說:
對於女性主義要能進能出,別常常拿著女性主義的刀子在生活中對人揮舞。
嗯嗯,
我要時時提醒自己。
- May 05 Sat 2007 21:44
思考自己的存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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